2020年8月3日 星期一

2020年11月份(台中) 體重管理師證書班

-簡介-

一、 課程介紹:

資訊爆炸的時代,各式各樣號稱能快速減肥的方法,但是真的能幫助自己及家人獲得健康??

生酮飲食、低碳高油、地中海飲食、根治飲食……    哪一種方式更適合自己??

如何能三餐營養均衡,吃飽喝足還能身心平衡,擁有健康體態??

運用血糖平衡,減糖有醣就能遠離糖胖症,避免成為糖尿病的候選人^^

理論課程加上實務個案操作,減肥肉增肌肉,基礎代謝率&肌力提升才是王道 !!

二、 報名資格:對擁有健康體態或減重產業有興趣者,無須有相關背景。

三、 授課時間:11/7()11/8()11/15()12/20(),共4天。

** 上課時數總共21小時,最後一天為考試+結業式,不算上課時數。

四、 報名時間及費用:即日起至10/30/2020,費用總計為$10,8008/31/2020前報名並繳費,享有報名再優惠,只要$9,800!會員享有再打95折優惠喔(有興趣可至會員專區)!費用請轉帳至遠東銀行(銀行代碼805)、帳號061-004-0000466-1
**
未達15位不開班,將於10/16/2020通知已報名同學是否開班!

五、 授課地點:在中山醫學大學(校本部)正心樓- 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1110號。

六、 學習完成並通過評量發給「乙級體重管理師」。
**
本課程不能請假,有缺課就不能領結業證書及參加最後的評量。

七、 其它上課注意事項如頁尾,或點右上「問答集」做進一步了解。

 

意者請電 0929-299-363何威燕小姐  line 協會台北辦公室 (直接搜尋中華健康管理協會 line ID: “@gdh7984z”)  點選網站(www.1h.org.tw)上方「線上報名」。

 

-課程表-

時間

主題

講師

11/7 ()

9:00

報到、繳交資料&領取講義

秘書處

9:30-10:40

代謝症候群 & 糖胖症

何威燕 健管師

10:50-12:00

減肥 0r 減重 解構身體密碼

何采燁 營養師

13:10-14:00

六大類食物 & 食物代換

何采燁 營養師

14:20-15:30

GI飲食 & 健康兩份醣

何采燁 營養師

15:50-17:00

20%運動肌力訓練

何威燕 運動指導

11/8 ()

9:00-9:50

學員介紹個案資料

秘書處

10:00-11:00

生酮、低醣、根治飲食

何威燕 健管師

11:10-12:00

80%吃飽喝足~低醣飲食設計

何威燕 健管師

13:10-14:00

血糖平衡檢測,科技新運用

何威燕 健管師

14:10-15:20

好心情好好瘦

吳楷貴 心理師

15:30-17:00

善用正念達成健康目標

吳楷貴 心理師

11/15 ()

9:00-12:00

個案設計研討

講師群

13:10-14:00

個案書面審查說明

講師群

14:10-15:20

如何選好油&防彈飲品

何威燕 健管師

15:30-17:00

減肥藥不藥?

何威燕 藥師

※ 11/16() ~ 12/13() 指導個案執行計畫四週

    ※ 12/16() 書面審查- 繳交個案執行記錄及成果(power point電子檔)

12/20 ()

9:00-17:00

成果案例&結業

講師群

 

-師資介紹-

依本次上課順序

師資

經歷

何威燕

健康管理師 / 藥師 / 中華健康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 / 健身運動指導員 / 禾康健康館執行長

何采燁

台灣及中國營養師 /

吳楷貴

諮商心理師 / 目前任職於宜蘭大學及佛光大學 / 聖心諮商所所長


 

-上課須知-


l   證書資料
為避免資料有誤,會將您的資料印出,於上課時供您確認。請務必確認無誤後再簽名,將以印出的資料作為最後的證照資料。


l   本課程參與協會集點活動,可累積點數1點。
**集滿 5點即可獲得 健康管理協會課程$100現金折價券。該折價券不限本人使用!

 

l   停課規定 
如遇不可抗力,例如颱風等,將依政府之宣佈停止上班做為停課標準。該課程另外擇日補課。

 

l   付款方式 
目前協會只能接受現金付款,暫時沒有提供刷卡服務。協會銀行資訊請參考「協會帳戶」。 
*
銀行手續費請自行負擔

 

l   退費規定 
協會比照台北市政府「補習班退費規定(第33條)」規定退費 (退費手續費將另外從退除費中扣除)
1.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95,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5 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2.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59日至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。所收取之百分之10 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3.
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(或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4.
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(或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5.
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者,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