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

2019年3月份(台北)體重管理師證書班

-簡介-
一、 課程介紹:
資訊爆炸的時代,各式各樣號稱能快速減肥的方法,但是真的能幫助自己及家人獲得健康??
生酮飲食、低碳高油、地中海飲食、根治飲食……    哪一種方式更適合自己??
如何能三餐營養均衡,吃飽喝足還能身心平衡,擁有健康體態??
運用血糖平衡,減糖有醣就能遠離糖胖症,避免成為糖尿病的候選人^^
理論課程加上實務個案操作,減肥肉增肌肉,基礎代謝率&肌力提升才是王道 !!
二、 報名資格:對擁有健康體態或減重產業有興趣者,無須有相關背景。
三、 授課時間:3/9()3/10()3/17()4/21(),共4天。
** 上課時數總共21小時,最後一天為考試+結業式,不算上課時數。
四、 報名時間及費用:即日起至2/27/2019,費用總計為$9,80011/30/2018前報名並繳費,享有報名再優惠,只要$8,800!會員享有再打95折優惠喔(有興趣可至會員專區)!費用請轉帳至遠東銀行(銀行代碼805)、帳號061-004-0000466-1
五、 授課地點:臺北市非政府組織(NGO)會館-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8 (近捷運板南線 善導寺站2號出口)
六、 學習完成並通過評量發給「乙級體重管理師」。

** 上課時數須達14小時以上,否則不能領取結業證書及參加結業評量。
其它上課注意事項如頁尾,或點右上「問答集」做進一步了解。

意者請電 0929-299-363何威燕小姐  line 協會台北辦公室 (直接搜尋中華健康管理協會 line ID: “@gdh7984z”)  點選網站(www.1h.org.tw)上方「線上報名」。

-課程表-
日期
時間
主題
講師
1
3/9 ()
9:00
報到與體脂肪測量

9:30-10:40
代謝症候群&糖胖症
何威燕 健管師
10:50-12:00
減肥 0r 減重 解構身體密碼
何采燁 營養師
13:10-14:20
六大類食物GI&GL
何采燁 營養師
14:30-15:50
食物代換&神奇兩份醣
何采燁 營養師
16:00-17:00
經絡淋巴按摩
翟元瑋 健管師
2
3/10 ()
9:00
繳交個案資料

9:30-10:50
生酮、低醣、根治飲食
何威燕 健管師
11:00-12:00
80%吃飽喝足~低醣飲食設計
何威燕 健管師
13:10-14:10
血糖平衡檢測,科技新運用
何威燕 健管師
14:20-15:50
如何選好油&防彈飲品
何威燕 健管師
16:00-17:00
20%運動肌力訓練
許洋溎 運動教練
3
3/17 ()
9:00-12:00
個案設計研討
講師群
13:10-14:00
減肥藥不藥?
何威燕 健管師
14:10-15:20
好心情好好瘦
吳楷貴 心理師
15:30-17:00
善用正念達成健康目標
吳楷貴 心理師
個案書面審查
4
4/21 ()
9:00-12:00
成果案收&結業
講師群


-師資介紹-
依本次上課順序
師資
經歷
何威燕
健康管理師 / 藥師 / 中華健康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
何采燁
營養師
翟元瑋
健康管理師 / 體重管理師
許洋溎
體適能教練
吳楷貴
諮商心理師 / 目前任職於宜蘭大學及佛光大學


-上課須知-

l   證書資料
為避免資料有誤,會將您的資料印出,於上課時供您確認。請務必確認無誤後再簽名,將以印出的資料作為最後的證照資料。

l   本課程參與協會集點活動,可累積點數1點。
**集滿 5點即可獲得 健康管理協會課程現金折扣卷。該折價卷不限本人使用!

l   請假規定
1.
請假以半天為單位。
2.
請假最晚要在開始上課前請假,課程一旦開始就無法再補請假。
3.
請假可透過提早跟現場秘書登記;平日上班時間用電話聯絡協會;上課當天可用mailFB粉絲團私訊或line

l   補課規定
1.
如果缺課(沒有請假),該課程就無法補課。
2.
有請假的課可以挑後面開的同一課程的一屆補課,但須要提早通知協會。例如現在是第1屆,可以從第2屆以後選一屆補課,如果挑了第5屆補課,卻沒在第5屆將所有請假的課補完,剩下的課程無法再挑別屆補課。
3.
由於不限於多久的時間內要將請假的課程補課,因此請自行密切注意協會網站 (http://c90228198.blogspot.tw/p/blog-page_1414.html) 所公布之課程消息。
4.
補課請於開課前向協會預約。
5.
如已經預約補課但未經通知而未到場,視同放棄補課機會

l   停課規定
如遇不可抗力,例如颱風等,將依政府之宣佈停止上班做為停課標準。該課程另外擇日補課。

l   付款方式
目前協會只能接受現金付款,暫時沒有提供刷卡服務。協會銀行資訊請參考「協會帳戶」。
*
銀行手續費請自行負擔


l   退費規定
協會比照台北市政府「補習班退費規定(第33條)」規定退費 (退費手續費將另外從退除費中扣除)
1.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95,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5 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2.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59日至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。所收取之百分之10 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3.
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(或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4.
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(或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5.
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者,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